警察特考

107年考警專正夯 升學就業免”警”張

最新消息

往年警專招考分只甲、乙組兩組,甲組「消防安全科」、「海洋巡防科」,及乙組「行政警察」,今年首度新增丙組,將收「交通管理科」、「刑事警察科」、「科技偵查科」考生可選擇其中一組報考。 在學期間,每月可領14,000元以上零用錢,畢業後可分發任職,保障月薪5萬元,同時擁有公務人員福利與退休保障!

報考日期 

報名日期:107年3月19至28日

考試日期:107年5月27日(依簡章公告為準,分組分梯次複試)

考取利多:

1. 報考警專可一次解決升學、就業的問題

2. 就學期間享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平安保險費、見學費及實習費等公費待遇

3. 每月享14,190元的生活津貼

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25歲以下

品貌端正,體格健全,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高中職以上畢業 (應屆畢業生可持學生證報名)

詳細應考資格細節,依主管機關最新修訂簡章為準【107年警專招生簡章下載】 

初試 / 筆試科目 

初試

複試

1. 體能測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為不合格

負重:男生負重4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女生負重3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 立定跳遠:男生不及190公分,女生不及130公分。

2. 口試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為不合格

常識貧乏或對警察、消防專業觀念偏差者。 口吃或口齒不清者。 反應遲鈍或其他不適宜從事警政工作者。

3. 符合體格檢查標準(詳見簡章) 

※正確考試資訊依正式簡章公告為準

工作內容

甲組:消防安全科,未來工作特性與內涵 

分發全國消防機關擔任消防勤務工作,工作性質採24小時輪值方式值勤(包括:防災宣導、備勤、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值班、裝備器材保養、待命服勤等勤務),主要從事火災預防、火災調查、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災害管理等工作。

甲組:海洋巡防科,未來工作特性與內涵

分發海巡機關擔服海域巡防工作,其中,航海組:負責船艇駕駛、航儀操作、通訊聯繫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輪機組:負責船艇艙面以下主、副機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工作性質採24小時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勤務),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海洋災害救護、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等工作。

乙、丙組:行政警察科、刑事警察科、交通管理科、科技偵查科,未來工作特性與內涵

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經營、犯罪預防、交通執法、聚眾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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