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整理了高考以及地特三等的部分,這禮拜就要來看普考以及地特四等啦~一樣貼心提醒,記得善用快速連結查詢自己欲報考的類科唷/ᐠ .ᆺ. ᐟ\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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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私訊小編,考科刪減是不是表示考試會變簡單啊?說實話(小編的真心話時間),考科刪減對於命題大綱沒有變動的類科來說,有一定的優勢,例如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等類科,都是刪除考科,剩餘的考科命題大綱沒有變動,所以在準備上來說,絕對是有優勢的。但考科刪減跟考試變簡單,絕對不能畫上等號,我們仔細想一下,考科越多,代表每科佔比相對少,你可能可以有機會去放棄一些真的讀不通的科目;但考科減少,意味著剩餘的每一科專業科目都相當重要!我們再看一次新科目佔比表。
等別 | 專業科目數 | 各專業科目占分比重 |
高考三級 | 列考4科 | 19.50% |
列考5科 | 15.60% | |
列考6科 | 13.00% | |
普通考試 | 列考3科 | 20.00% |
列考4科 | 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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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科刪減的好處就是你有更多時間,去精讀剩下的科目,壞處就是這些專業科目每一科你都不能放棄!小編的建議,與其有空去研究為什麼刪掉這些科目,不如把心思放在讀書上面,把握每一科才是王道~
再次提醒,113的考科刪減是以「高考減列2科、普考減列1科」為原則,又因為地方特考與高普考類科高度重疊,所以會一併調整哦!
高考101類科 | ||
刪減2科 | 刪減1科 | 維持原考科 |
79 | 15 | 7 |
普考71科 | |
刪減1科 | 維持原考科 |
6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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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上次一樣,小編整理了普通考試以及地方特考四等的熱門報考類科對照表給大家,趕快來看一下自己要報考的類科有哪些更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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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公共管理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行政學概要」、「政治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政治學概要 | 政治學概要 |
公共管理概要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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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政治學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行政學概要」、「地方自治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地方自治概要 | 地方自治概要 |
政治學概要 | 刪除 |
客家事務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行政學概要」、「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 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
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 刪除 |
戶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移民法規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移民法規概要 | 刪除 |
原住民族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行政學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
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 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刪除 |
社會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社會研究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社會工作概要」、「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社會工作概要 | 社會工作概要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社會研究概要 | 刪除 |
勞工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就業安全制度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新增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及保護法。※點擊查看完整命題大綱對照表
「行政法概要」、「勞資關係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勞資關係概要 | 勞資關係概要 |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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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心理學概要」、「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2科,新增「教育行政學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教育行政學概要」為新增科目,主要了解教育行政學的基本概念、教育行政基本原理與理論、課程與教學領導、教育政策與法令、教育行政實務運作,及未來趨勢與展望等。
「行政法概要」、「教育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教育概要 | 教育概要 |
教育行政學概要 | |
心理學概要 | 刪除 |
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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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現行考銓制度概要」、「心理學概要」2科,新增「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為新增科目,主要了解政府人力資源管理內涵及基本應用、政府人力資源規劃與招募遴選、政府員工工作績效評估與管理、政府人力資源訓練與發展、政府整體性待遇管理及政府友善工作職場與勞資關係。※點擊查看完整命題大綱對照表
「行政法概要」、「行政學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 |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 刪除 |
心理學概要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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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衛生行政學概要」、「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衛生行政學概要 | 衛生行政學概要 |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 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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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財政學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稅務法規概要」、「會計學概要」、「民法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稅務法規概要 | 稅務法規概要 |
會計學概要 | 會計學概要 |
民法概要 | 民法概要 |
財政學概要 | 刪除 |
金融保險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未刪除任何考科,維持4項專業科目。
「會計學概要」、「經濟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保險學概要」命題大綱均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會計學概要 | 會計學概要 |
經濟學概要 | 經濟學概要 |
貨幣銀行學概要 | 貨幣銀行學概要 |
保險學概要 | 保險學概要 |
法律廉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合併「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為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刑事訴訟法概要」命題大綱刪除部分法條、自訴相關程序,新增沒收、易刑、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總則部分新增限制出境/出海、暫行安置、證據相關通則及刑訴一審的公訴部分。※點擊查看完整命題大綱對照表
「行政法概要」、「公務員法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公務員法概要 | 公務員法概要 |
刑法概要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刑事訴訟法概要 |
會計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審計學概要」2科,新增「會計法規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會計法規概要」為全新科目,主要了解預算法、會計法及決算法。
「政府會計概要」修正命題大綱,刪除部分法規範圍。※點擊查看完整命題大綱對照表
「會計學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會計學概要 | 會計學概要 |
政府會計概要 | 政府會計概要 |
會計法規概要 | |
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 刪除 |
審計學概要 | 刪除 |
經建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國際經濟學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統計學概要」、「經濟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統計學概要 | 統計學概要 |
經濟學概要 | 經濟學概要 |
貨幣銀行學概要 | 貨幣銀行學概要 |
國際經濟學概要 | 刪除 |
商業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民法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經濟學概要」、「商業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行政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經濟學概要 | 經濟學概要 |
商業概要 | 商業概要 |
民法概要 | 刪除 |
交通行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運輸管理學概要」1科,「交通行政概要」更正為「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命題大綱範圍全改,主要了解交通政策規劃、運輸系統與運具之管理、交通行政法規(強調母法的理解)及了解交通行政業務。※點擊查看完整命題大綱對照表
「運輸學概要」、「運輸經濟學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運輸學概要 | 運輸學概要 |
運輸經濟學概要 | 運輸經濟學概要 |
交通行政概要 | 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
運輸管理學概要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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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合併「土地法規概要」與「土地登記概要」為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為兩科合併,命題大綱大致不變,新增不動產交易管理範圍。※點擊查看完整命題大綱對照表
「土地利用概要」、「民法物權編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土地利用概要 | 土地利用概要 |
民法物權編概要 | 民法物權編概要 |
土地法規概要 | 土地法規概要 (包括土地登記) |
土地登記概要 |
電力工程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基本電學」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電工機械概要」、「輸配電學概要」、「電子學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電工機械概要 | 電工機械概要 |
輸配電學概要 | 輸配電學概要 |
電子學概要 | 電子學概要 |
基本電學 | 刪除 |
電子工程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基本電學」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計算機概要」、「電子學概要」、「電子儀表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計算機概要 | 計算機概要 |
電子學概要 | 電子學概要 |
電子儀表概要 | 電子儀表概要 |
基本電學 | 刪除 |
電信工程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基本電學」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計算機概要」、「電子學概要」、「通信系統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計算機概要 | 計算機概要 |
電子學概要 | 電子學概要 |
通信系統概要 | 通信系統概要 |
基本電學 | 刪除 |
資訊處裡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基本電學」1科,「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更新為「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命題大綱全改,主要了解資通訊架構與技定技術、網路建構、管理、資安法規與資訊安全管理及資通安全技術相關議題。※點擊查看完整命題大綱對照表
「計算機概要」、「程式設計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計算機概要 | 計算機概要 |
程式設計概要 | 程式設計概要 |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 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
資訊處理概要 | 刪除 |
機械工程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機械原理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機械力學概要」、「機械製造學概要」、「機械設計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機械力學概要 | 機械力學概要 |
機械製造學概要 | 機械製造學概要 |
機械設計概要 | 機械設計概要 |
機械原理概要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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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原先共4項專業科目,113起刪除「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1科,更正為3項專業科目。
「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命題大綱範圍更動,新增了解食品微生物及其特性、控制、重要性範圍。※點擊查看命題大綱完整對照表
「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命題大綱未更動。
原考科 | 113起考科 |
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 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 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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